今天看到總統府在短時間內回應昨天衝撞總統府案件的回應,其中有句話是這樣寫的:
總統府今天發佈新聞稿指出,根據治安單位調查證實,蘇姓嫌犯是紅衫軍狂熱份子,平日即在台北縣永和市永貞路一帶活動,散播反扁言論,是紅衫軍紀律服務員,負責維護紅衫軍活動時的秩序。
開車撞總統府這種行為當然不對,請不要再有這種沒計畫又沒效果的事情發生。但是,總統府的回應當中,竟然有這一句:「……散播反扁言論……」,哦哦,實在很有沒有看見這種語法了,彷彿瞬間回到民進黨最討厭的威權時期,真不知該說是懷念還是難以釋懷。
若現在還有「散播反X言論」這種「罪名」,但以後我也在自我介紹的時候加上這一條,「敝人XXX,平日即在台北市一帶活動,散播反扁言論,更寫有天使發牢騷部落格,罪證確鑿……等等」
應該來做個「我散播反扁言論」貼紙來串連一下嗎?順便還可以送給電視上那一堆名嘴們,因為他們每天都在電視上散播反扁言論啊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