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黃俊英身上失去的公道,從馬英九身上討回來

今天早上高雄就瀰漫著緊張的氣氛,是宣布陳菊或黃俊英能擔任高雄市長的日子。

下午的消息傳來,陳菊勝訴,續任高雄市長。

高市長官司/快訊/陳菊勝訴! 安心續任高雄市長~ 

東森 更新日期:2007/11/16 16:05 記者: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備受矚目的高雄市長選舉官司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在今天(16日)下午4點做出二審定讞的宣判。法官指出,選舉無效之訴部分,維持一審判決。至於當選無效之訴部分,法官強調因從嚴認定選票重驗之結果,因此宣佈駁回,陳菊當選有效。

這起備受矚目的高雄市長官司,判決結果創下台灣選舉史上重要判例。由於攸關市長是否再改選,也恐將牽動2008年立委及總統大選的選情。

為了這個高等法院在高雄設院以來最大的案子,大批員警早早進駐,進行沙盤推演高分院更罕見的申請警力保護合議庭的3位承審法官。包括司法官11期結業,曾擔任高雄地方法院院長的審判長蔡文貴,另一位是司法官20期結業的受命法官黃科瑜,以及唯一的女性,司法官20期結業的陪席法官徐文祥。

警方為防範宣判後有抗爭,已動員約1800名警力,包括保五支援四個中隊人力,外縣市警察局共支援兩個中隊人力與市警局的1000名警力。警方除在高雄高分院重兵部署外,同時將同步派員在高雄地方法院、高雄地檢署、市政府、市長公館駐守,防範有人滋事,現場也備妥拒馬因應各項可能突發狀況。

去年12月9日市長選舉投票,陳菊代表民進黨參選,結果以1114票險勝中國國民黨市長候選人黃俊英。當晚,黃俊英即向高雄地院聲請保全證據,要求查封全市839個投開票所全部選票及選舉人名冊等。高雄地院隔天裁定准予黃俊英聲請,並將查封選票及選舉人名冊運至高雄市選委會封存。

高雄市長當選無效官司,引爆點就是陳菊陣營在選前一天的深夜,公布一捲走路工影帶,指控黃俊英陣營賄選,黃俊英陣營憤而提出告訴,走路工影帶成了左右高雄市長選戰的最大關鍵。

去年12月28日,黃俊英正式向高雄地院遞狀,提出高雄市長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並要求全面驗票。院方今年1月12日首度開庭審理,3月12日起並進行全面驗票及驗冊;6月15日一審宣判。

6月15日一審宣判出現逆轉結果,法官認為,現任市長陳菊在投票前的選舉伎倆,足以影響選舉結果,裁定陳菊當選無效,全案還可上訴;選舉無效訴訟駁回。依選舉罷免法規定,當選無效及選舉無效訴訟為二審定讞,二審法院受理上訴案後,也需於6個月內裁判。

簡單來說,一審中判定當選無效的理由「陳菊及其競選團隊在選舉活動結束後當夜舉行的「黃俊英賄選抓到了!」記者會,及引發的媒體效應,足以影響黃俊英選情」,在二審中被駁回,也就是說將來中選會所規定的選舉活動時間,將是個屁,因為二審判決「尚不符合選罷法中,構成妨害他人競選,影響他人投票的要件」,所以我們日後大可安心在半夜三點、甚至隔天早上,大張旗鼓召開記者會,用腳尾飯事件抹黑對手,讓對手來不及反應,看能有多黑就抹多黑,反正有這次的判例存在,大家可以安心啦!

就算日後被證實都是胡扯,只要能夠當選,就不怕對手告上法院,一路快樂當四年。

難道2008年總統大選,就是打算對馬英九來玩這招奧步嗎?看來2008年將會充斥一堆腳尾飯事件。

4 Comments

  1. 1
    小李 Says:

    如果這是事實呢?

  2. 2
    JR Says:

    沒錯沒錯,要向馬英九討黨產!討公道!

  3. 3

    重點是,走路工的官司還在審理中,也不知道是真是假,高雄市長官司的二審就可以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,「違規舉辦記者會不影響妨害他人競選……」的理由翻盤。

    那萬一走路工事件是假的呢?二審法官要還給黃俊英公道嗎?這不就是當年謝長廷假造錄音帶事件的翻版嗎?

    當初視為證據的母帶與提供給電視台的帶子不同,有竄改偽造之嫌。更何況違規逾時舉辦記者會也不是光明正大的手段,如果真抓到走路工證據,為啥不第一時間送交檢調?難道綠營信不過自己執政的政府法律機器嗎?

    重點不在於走路工事件是真是假,而是違規抹黑手法是否有效,若二審法官認為「違規行為」並不影響競選,那保證日後每場選舉,絕對是「違規行為博覽會」,昔日我們所相信「選賢與能」的選舉核心價值蕩然無存。

    民進黨執政七年(即將八年),我最感到可惜的,就是美好核心價值的喪失。

  4. 4

    To JR:

    討黨產不要只是嘴巴說說,要討趕緊討,如果綠營政客要把討黨產當作政見,最起碼要把討黨產的方法講出來。不要只是整天將「討黨產」掛在嘴邊當口號。

    討黨產討了七年都沒有下落,民進黨政府連討債公司都比不上,倒是貪污了不少錢。

    另外,馬英九早已不是國民黨主席,現在討黨產還去找他,就找錯對象了。既然是要錢,當然要去跟國民黨掌櫃討錢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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